上海刑事辩护网
京都律师事务所
上海刑事律师杨佰林律师电话:13816613858
网站首页 > 对控方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质证方法【杨佰林】
查看详细本站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3903A室

Email: 13816613858@163.com    

电话:13816613858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对控方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质证方法【杨佰林】


发布时间:2023-12-4 17:47:56 来源: 浏览: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证言、质证、证言虚假、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经济犯罪辩护


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但同一法条又通过但书赋予法院的决定权,即“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的”才会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导致了目前我国刑事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是例外,证人不出庭却成为常态的奇特现象。

经济犯罪是以定性来引导取证方向,在许多情况下,证人可能说的是一些猜测性、推测性语言,但到了笔录里面很可能被转化为一些确定性的肯定语言。如何发现这些问题还是要靠挖掘案情,审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判断证人证言是否是真实的。

1、对证言矛盾和不实之处,宣读证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不同的的证言笔录,并宣读其他证人的证言,以证明其陈述内容的虚假。

2、证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主张其不具有客观性,或主张其不具有证明力。

3、证人证词是否受个体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表述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是否受环境、个人际遇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4、取证程序是否合法。证人作证是否受外界压力影响,如引诱、欺骗、收买、威胁、贿赂等。另如取证地点、取证时间是否合理,有的证人证言是在司法机关的审讯室完成的,不能排除存在心理上的强制、语言威胁、环境威胁。

5、是否属于意见证言。证人证实的事实来源是否可靠,是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还是证人自己的猜测和估计,如是,则属意见证言,不能采信。

6、能否相互印证。证人证言与在案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矛盾能否排除。

7、申请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或宣读辩方证人的对控方证人不实之处的证言。

8、质证控方证人证言所能证明的事实,质疑其客观性和不符合常理之处。如证人到达不了某一层级,没有机会接触证言中所指称的事实和人员等等。

9、要求证人出庭,要求与证人对质。

10、综合评述。对控方证人证言进行归纳,综合评述其证明力大小、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的大小,以便法庭明确该证言笔录在证据三性上的缺陷,以及它不能证明什么,不具有证明力等。

最后,对不出庭证人证言可以建立起一定的合理怀疑,合理怀疑的重点在“合理”,而不是空想和猜测,应当言之有据,言之有物,有明显的矛盾点存在,只要这些方面的怀疑无法排除,也就是合理的。

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可能涉及版权或其它民事权利问题,请勿擅自转载或者使用,本网站并未对使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和保证,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亦仅用于介绍本站和促进了解的目的,如您认为相关内容涉及您的自有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接到您的通知并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网站会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