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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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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杨佰林】


发布时间:2013-9-29 13:57:53 来源: 浏览: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条款有近百条,第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条款有近百条,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999年最高法《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又对单位规定如下:

  第1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2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单位犯罪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经单位决策机构集体作出的决定,而不是单位中的某个人以个人名义擅自作出的决定;

二、以单位的名义进行不法行为;

三、犯罪的实施者是作为法人整体构成要素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

四、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五、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需要指出的是,单位犯罪属于法定犯,只有刑法条文中对特定情形规定为犯罪的,才能成立单位犯罪,凡刑法条文中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一概不能作为单位犯罪论处,而只能作为个人犯罪论处。

单位犯罪的概念可以概括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法人)意志的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并为了单位的利益,故意或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单位犯罪的外延要大于法人犯罪的外延。

单位犯罪主要发案于经济犯罪领域,并大多以合同、项目、公司经营的面目进行。

 

单位犯罪与犯罪集团的区别:

1、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织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属于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其成员基于共同实施某项犯罪的目的而集合在一起是犯罪集团的重要特征。

而单位犯罪不是自然人的共同犯罪,而是有机整体的犯罪。

2、在犯罪集团中,犯罪成员是在集团统一概括的犯罪目的之下实施犯罪;而单位犯罪的行为人是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

3、犯罪集团要区分主犯、从犯;而司法解释规定单位犯罪可以不区分主从犯;

4、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进行处罚,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自然人个人也进行处罚;犯罪集团是单罚制;

5、单位犯罪是法定犯,即只有法律专门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才能成立单位犯罪。犯罪集团无此规定。

 

自首

单位既然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则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

 

故意和过失

刑法犯罪主观方面的故意和过失同样适用于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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