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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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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收集证据应该注意的问题说明


发布时间:2022-9-21 15:56:1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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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禁止收集伪造、虚假的证据;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关于收集证据应
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禁止收集伪造、虚假的证据;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关于收集证据应该注意的问题的问题,

一、收集证据应该注意的问题

  1、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禁止收集伪造、虚假的证据;

(2)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在民事诉讼中应怎样收集有效证据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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