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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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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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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国家法律声明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5-10-30 13:47:58 来源: 浏览:
——外交部: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无效对中方无拘束力

  ——外交部: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无效 对中方无拘束力                 

       2015-10-30 13:28:00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外交部网站1030日就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出回应,表示海牙仲裁法院的裁决是无效的,对中方并没有拘束力。声明全文如下:

  应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20151029日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作出的裁决是无效的,对中方没有拘束力。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为历届中国政府长期坚持,为中国国内法多次确认,受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保护。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方案,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的争端解决办法。  

  二、菲律宾滥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单方面提起并执意推动南海仲裁,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其实质不是为了解决争端,而是妄图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2014127日中国外交部受权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中,中国政府已指出仲裁庭对菲律宾所提出的仲裁明显没有管辖权,并阐明了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案的法理依据。这一立场是清晰的、明确的,不会改变。

  三、作为主权国家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享有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和程序的权利。中国始终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与邻国间的领土争端和海洋管辖权争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和菲律宾多次在双边文件中确认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有关争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确规定,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端。这一系列文件表明,中国与菲律宾早已选择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双方在南海的争端。菲律宾违背这一共识,损害国家之间互信的基础。

  四、菲律宾和仲裁庭无视仲裁案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及其相关问题,恶意规避中国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有关规定作出的排除性声明,否定中菲双方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的共识,滥用程序,强行推进仲裁,严重侵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利,完全背离了《公约》的宗旨和目的,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行径,呼吁各方共同努力,维护《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五、菲律宾企图通过仲裁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会有任何效果。中国敦促菲律宾遵守自己的承诺,尊重中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权利,改弦易辙,回到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端的正确道路上来。

(完)

              


英媒:海牙仲裁法院声称有权仲裁中菲南海纷争 恐引中方不满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任梅子】据英国广播公司(BBC)1030日报道,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当地时间1029日做出裁决,声称“有权审理菲律宾就中国南海主权争议提出的诉讼”。观察家普遍认为,这项裁决可能会引起中国的强烈不满。

  菲律宾称菲中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应该用这项公约来解决两国间因中国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而出现的争端。但中国拒绝参加海牙国际仲裁法庭所举行的听审,并坚持认为该法庭没有对这个案件的裁判权。常设仲裁法院声称,这项案件反映了“两国间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及使用出现的纷争”,因此属于法庭管辖的范围。

  事实上,针对菲律宾提起和推进南海问题仲裁程序的任何做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此前曾强调,对于菲律宾无视中国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享有的合法权利,违背与中国多次确认的共识及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已多次阐明“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这一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具体请参阅去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受权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

  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根源与核心,是菲律宾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陆续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领土主权争议和随后产生的海洋权益争议。中国是南海问题的受害者,但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出发,保持了高度克制。中国一向坚持并始终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这是中国的一贯做法,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中国反对菲律宾提起和推进仲裁程序的任何做法。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绝不接受强加于中国的任何方案,绝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争议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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