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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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既包括预备阶段也包括实行阶段,只要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详细内容将由专业刑事律师杨佰林律师(13816613858)为您揭晓。 |
与未遂犯罪中止有哪些情形?未遂犯罪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既包括预备阶段也包括实行阶段,只要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其次,中止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施完毕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进行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此外,犯罪中止还存在时间性的特点,即必须在犯罪完成之前放弃或阻止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员工会导致被拘留吗?如果员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并且满足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对该员工采取拘留措施。但是,如果该员工对非法吸收公众存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被刑拘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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