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网
京都律师事务所
上海刑事律师杨佰林律师电话:13816613858
网站首页 >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多久结束
查看详细本站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3903A室

Email: 13816613858@163.com    

电话:13816613858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多久结束


发布时间:2023-4-26 20:52:41 来源: 浏览:
568
导读:法定最高刑的期限不同则对应的刑事起诉期限也会具有差异。1.法定最高刑为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过五年后不再追诉;2.法定最高刑为大于五年并小于十年有期徒刑的,过十年后不再追诉;3.法定最高刑为大于十年有期徒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2.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

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可能涉及版权或其它民事权利问题,请勿擅自转载或者使用,本网站并未对使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和保证,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亦仅用于介绍本站和促进了解的目的,如您认为相关内容涉及您的自有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接到您的通知并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网站会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