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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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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第105集1116号—1135号裁判要旨


发布时间:2019-12-22 14:48:05 来源: 浏览:
刑事案例刑事判决案例刑事指导案例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案件

[1116]张玉良、方俊强非法买卖枪支案

----裁判要旨:对于发生在1997101日以前的非法买卖枪支行为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及该罪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节点.(一)对于发生在1997101日以前的非法买卖枪支行为,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和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

 

[1117]杨某某、杜某某放火案

——裁判要旨: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一)被告人杨某某、杜某某的行为与被害人卢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二)二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放火罪论处,且系犯罪既遂

 

[1118]邵大平交通肇事案

——裁判要旨:交通肇事撞伤他人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被后续车辆碾压致死的如何定性?(一)“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不以逃逸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不以行为人在逃逸前的交通肇事行为中的责任大小为前提条件;(三)正确区分二次碰撞事故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和不作为故意杀人。

 

[1119]舟山市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李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

——裁判要旨:冒用远洋渔业项目确认的船舶名义,将自捕水产品作为不征税货物报关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一)无证捕捞的行政违法属性不对后续走私普通货物犯罪行为的定性产生影响(二)被告单位违反海关法规,冒用远洋自捕水产品免税资格,逃避海关监管,侵害了海关监管秩序(三)被告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已达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定罪标准

 

[1120]梁保权、梁博艺信用卡诈骗案

----裁判要旨:二被告人将涉案资金用于合法经营,后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归还透支款,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不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被停卡后至催收后未满3个月期间所偿还款项应视为偿还本金且应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扣除。

 

[1121]欧敏、关树锦从事长途大巴客运非法经营案

----裁判要旨: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理由是:欧敏、关树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国家规定,属于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危害不仅体现在结果危害,而且体现在潜在危害,其不仅对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造成严重破坏,而且导致潜在的危险因素大量增加如引发超载以及因超载而频发的交通事故问题。因此,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1122]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裁判要旨:被告人喻江、李强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时间长、规模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和获利数额均达数十万元,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1123]马某某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地以附带民事被告身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124]吴某某、郑某某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旨:被告人因本人及家人长期遭受被害人家庭暴力而不堪忍受,在被害人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时杀害被害人,能否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被告人因本人及家人长期遭受被害人家庭暴力而不堪忍受,在被害人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时杀害被害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

 

[1125]李虎、李善东等故意伤害案

----裁判要旨:故意隐瞒自己参与共同犯罪的事实而以“证人”身份按照司法机关安排指认同案犯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被告人李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时,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涉案,李虎有完全的人身自由。故李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行为并非在“到案后”实施,其行为不构成立功。

 

[1126].李英俊故意伤害案

----裁判要旨:在自家院内搜寻藏匿的不法侵害人时发生打斗,致人死亡的,构成正当防卫。(一)被害人刘振强躲进玉米地后其实施的不法侵害并未结束;(二)被告人李英俊在多名村民前来帮助的情况下持械进入玉米地寻找被害人刘振强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合理性,不应认定其具有加害故意;(三)被告人李英俊在玉米地中与被害人刘振强发生打斗,并将刘振强打倒的行为属于无过当防卫。

 

[1127]潘光荣、赖铭有抢劫案

----裁判要旨:保外就医期限届满后未归监又重新犯罪的应如何计算。(一)被告人潘光荣保外就医一年的时间应计入已执行刑期(二)被告人潘光荣保外就医期满后的时间不应计入已执行刑期(三)对被告人潘光荣的余刑应从保外就医一年期满后第二日起算

 

[1128]张万盗窃案

----裁判要旨:盗窃罪中数额巨大与减半认定情形并存的如何适用法律。在审理盗窃案件时,若行为人的涉案财物数额已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应当直接在相应的刑罚幅度内量刑;只有盗窃数额未达到相应标准,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二次判断,如是否有减半认定的情形等。

 

[1129]谢志喜、曾和平盗掘古文化遗址案

----裁判要旨: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但犯罪情节较轻的,如何量刑。(一)在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区域内盗掘古文化遗址的行为,依法应当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定罪处罚(二)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决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1130]韩涛、胡如俊盗掘古墓葬案

----裁判要旨: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不能狭义地理解“古墓葬”及“掘”的含义,盗掘古墓葬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包括古墓葬的主体——墓室,也包括墓室外的一些重要附属物,如墓道、石像生、碑刻等,对附属物的偷挖同样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盗掘”。

 

[1131]曾某平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裁判要旨:二审应当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进一步来讲,对于一审判决没有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抗诉案件除外),二审法院无须(或者不应当)进行审查,更不能追加认定该部分犯罪事实。将二审程序的审理范围限定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符合二审程序的功能定位和相应的诉讼原则。

 

[1132]易卜拉欣-阿卜杜西默德-阿布多什走私毒品案

----裁判要旨:对走私恰特草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一)对非法携带恰特草入境我国的行为,应以走私毒品罪论处(二)对于没有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应综合考虑其致瘾癖性、社会危害性、数量、纯度、非法交易价格等因素依法量刑

 

[1134]沈某某滥用职权案

----裁判要旨:滥用职权罪属于状态犯,而非继续犯。滥用职权罪的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产生不法状态,即侵害结果,此后,侵害结果虽然一直存在,但滥用职权行为本身已经实行终了,没有持续,因此,追诉期限仍应从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侵害结果发生之日起算,而不能以侵害结果终了之日起算。

 

[1135]任尚太等三人食品监管渎职案

----裁判要旨:上级部门没有在被告人所在工作单位配备专职的检验人员和相应的检验设备,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限制了三被告人开展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但这一因素并不足以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产生本质影响,三名被告人从未对涉案酒店的食品进行过抽检,因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其玩忽职守行为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仍然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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