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网
京都律师事务所
杨佰林律师电话:13816613858
网站首页 > 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怎么办?
查看详细本站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3903A室

Email: 13816613858@163.com    

电话:13816613858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3-8 11:03:35 来源: 浏览:
568
上海刑事律师、上海经济犯罪律师、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上海职务犯罪律师、职务犯罪律师、上海经济犯罪辩护网、经济犯罪辩护律师、上海经济犯罪辩护律师<pstyle="margin-top:0px;margin-bottom:
上海刑事律师、上海经济犯罪律师、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上海职务犯罪律师、职务犯罪律师、上海经济犯罪辩护网、经济犯罪辩护律师、上海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集资款

  一、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怎么办

  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的办法如下:

  1.当企业无力偿还时,就需要进行破产程序,将破产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企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涉及到非法集资的,可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企业非法集资员工要抓吗

  企业非法集资员工不一定要抓。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

  杨佰林律师温馨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三、企业非法集资的特征是什么

  企业非法集资的特征是如下:

  1.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2.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找法网提醒您,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可能涉及版权或其它民事权利问题,请勿擅自转载或者使用,本网站并未对使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和保证,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亦仅用于介绍本站和促进了解的目的,如您认为相关内容涉及您的自有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接到您的通知并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网站会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