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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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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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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学界重提阶级斗争


发布时间:2014-9-26 12:22:03 来源: 浏览:
学界重提阶级斗争未必是政治信号<spanlang="EN-US"style="font-size:12pt;font-family:宋体;li

学界重提阶级斗争未必是政治信号

2014092607:30  环球时报

近日《红旗文稿》发表长文,谈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其中有一段谈到阶级斗争。应当说这是理论圈子的讨论,但这段话被截取下来,放到了互联网上。现在还谈阶级斗争?互联网上的反应很多是大众口号式的,开展实际争论的可能性迅速被这种声音吞没。

                   

  阶级斗争已经很久不怎么提了,客观说,中国社会原有的阶级面貌被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冲得面目全非,如今我们对社会冲突的描述使用了许多其他概念。那么,阶级斗争作为社会现象是否也随之分化瓦解了,不再具有相应的观察价值了呢?

 

  恐怕不是。一个重大的事实是,阶级斗争在国际领域表现为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斗争,这一主要线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直到今天,形式和节奏一变再变,但一直没有中断。这条线索延伸开来,又大致引导了中国内部矛盾和冲突的基本线索。中国道路之争隔段时间就会以不同形式重新活跃起来,它们遵从的是同一逻辑。

 

  然而今天具体描述阶级斗争是困难的。人们不再使用这个视角太久了,已经相当生疏,而且周围世界的变化的确很大。如今很难再用单一标准或者两三个简单标准划分阶级,阶级的研究几乎是停顿的。斗争的规则也受到全球化和多元化时代层出不穷新元素的影响,它同过去时代的阶级斗争显然已有很大区别。

 

  今天提阶级斗争,有认识论上的积极意义。但是提阶级斗争,不等于倡导搞阶级斗争,尤其不等于重新“以阶级斗争为纲”,回到以群众性阶级斗争解决社会矛盾的时代。中国的所有相关事务都要以法律为基础,在法治的范围内进行。

 

  阶级斗争大概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但不激化它应是国家的上策。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应是把各种斗争都变成“官司”。其实提阶级斗争的真正意义,是要正视它,消化它,防止它重新成为中国社会的主线索。

 

  遗憾的是,中国社会有一批西方政治观念的追随者,他们很反感阶级斗争的提法,但恰是他们在以阶级斗争的方式追求自己的目标。如果中国现在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人,真的是非他们莫属。

 

  当然,新时期的阶级斗争应当在理论界加以研究,形成国家的底线思维,与此同时,这个概念不宜成为舆论场以及生活中的热词。这是因为,过去的阶级斗争很突出,而如今的中国已是更加复杂、丰富的社会,阶级斗争在很多时候难以单独剥离出来,它常常要放在社会综合解决方案中加以对待。

 

  然而虽然阶级斗争对新社会现实的描述力不像在革命时代和建国初期那样,常能提纲挈领,但它有可能是我们认识世界最具跨越性的角度之一,因而不能轻言“过时”。事实上,当代国内外问题盘根错节的现象常令人困惑,加入阶级斗争的视角,或许更容易看清它们。

 

  对一些中国人来说,阶级斗争这个词固化了他们的一些特殊政治记忆。但今天使用这个概念,大概不是政治信号,而是创造更全面科学方法论的需要。反对这个词,而行阶级斗争之实的那些人应当反思并警觉:他们常带给社会刺激,他们如能自我克制,对阶级斗争不在中国激化将有显而易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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