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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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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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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首次提出袭警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6 10:15:21 来源: 浏览:
2016-12-0519:42:44|来源:央视网<divclass="detail_txt"style="overfl
2016-12-05 19:42:44 |  来源:央视网
  警察如何规范执法?遇到特殊情况又该如何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从12月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新增57条内容,新增的法律条文,对于警察执法,既约束权力,也保障权益。

  中央和地方公安分清权责

  同现行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首次将公安事权划分为三类,即中央公安事权、地方公安事权、以及中央和地方共同公安事权。其中,草案明确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反恐怖主义、跨国境、跨省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国际执法合作、刑罚执行等列为中央公安事权,以此实现权责一致、事权明晰。

  细化职责 必要时可依法网络管制

  同现行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大幅增加和细化了公安职责范围,共列明23项职责,比现行警察法增加了9项。草案提到,在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且必要时,经批准可实行网络管制。

  一般先警械后武器 处置袭警有原则

  警察法修订草案还大幅新增了警械武器使用规定,强化必要限度原则。例如,当遇到暴力抗拒、阻碍执法或袭警的,警察须先警告,警告无效后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比如警棍、高压水枪、和警绳镣铐等。

  当这些行为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时,警察可以在警告无效后使用武器,如果来不及警告,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老版52条 大修增加57条新内容

  目前,我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开始实施,中间曾经进行过多次修正,共52条。新版的修订草案稿比老版的52条增加了57条内容,达到109条。从条数来看,这次可谓大修,这里面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呢?我们简单提炼几个重要的内容。

  变化1:首次提出“袭警的处理”

  对于长期以来业界增加“袭警罪”的呼声,修订草案第六十九条中提出了“袭警的处理”:暴力袭警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变化2:一线从警2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与现行的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稿还从警察的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新规定。一线从警2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变化3:明确用枪管理规范

  多年来,警察何时可以用枪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在这修订稿中,不仅新增了五种使用武器的情形,还对限制使用武器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草案结合了警务改革的具体情况

  新版的“警察法”修订草案稿比老版的52条增加了57条内容。

  作为20多年后的这次大修,这些多的变化意味着什么呢?我们来听听业内人士的分析。

  警察用枪:有权力更有限制

  在这次的修订草稿中,关于警察使用武器的部分备受关注。修订草稿中,不仅明确了可使用武器的五种情形,还新增了限制用枪的两种情形。

  五种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主要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他人生命安全,暴力袭警等极端危险情形。不能用枪的两个情形是:(一)发现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属于明显怀孕的妇女或者儿童;(二)犯罪行为人处于人员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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