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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概念

受贿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利用自己或第三人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这类犯罪的总称。具体包括: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单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的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刑法明确规定,索贿要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其内容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之前或者之后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在客观上形成了以权换利的约定,使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受到了侵犯。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故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


立案标准

《刑法》第386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83条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1条,受贿罪立案追诉标准是:

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或者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其他较重情节”指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②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③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④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⑤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⑥多次索贿的;

⑦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⑧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83条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1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

(一)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具有以上八种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受贿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具有以上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符合以上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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